按照《太原理工大学学院系(部、中心)机构设置及负责人选聘办法》(校党【2017】2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拟选任热能工程系、电工基础教学部、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各一名。
一、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工作表现好,遵纪守法,勤政廉洁,身心健康。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3、系(部、中心)主任原则上具有教授职称或副教授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应是相关或相近学科的带头人或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来校工作三年以上。
4、系(部、中心)副主任原则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有一定管理工作经验且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来校工作两年以上。
5、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可放宽到具有中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6、年龄在50岁以下。
二、选任方法与步骤
1、个人申报。申报者须下载并认真填写《太原理工大学选拔任用系(部、中心)主任自荐表》,交学院党委审核。
2、部门推荐。部门推荐经认真填写《太原理工大学选拔任用系(部、中心)主任推荐表》,交学院党委审核。
3、学院审核。学院汇总报岗情况并组织资格审查,公示通过学院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
4、学院组织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
5、学院研究决定聘任人选。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人选,并上报学校组织部备案。
如有申报者,请于2018年7月3日中午下班前将《太原理工大学选拔任用系(部、中心)主任自荐表》《太原理工大学选拔任用系(部、中心)主任推荐表》提交到学院党政办(皱娇娟),过时不候。
附件:太原理工大学选拔任用系(部、中心)主任自荐表
中共太原理工大学
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年6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