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的安排,现对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2019/2020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表彰评选工作做以下安排:
一、评选条件
(一)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满足《太原理工大学“三好学生”评选奖励办法》中评选标准中的(一)、(二)、(五)条。
2.《太原理工大学“三好学生”评选奖励办法》中评选标准中的(三)中调整为考核年度获得过奖学金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年级前15%以内或(三四年级学生)专业成绩均分在90分以上或获得过A类学科竞赛国家级三等奖以上。
3.《太原理工大学“三好学生”评选奖励办法》中评选标准中的(四)体育成绩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70分以上。
(二)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满足《太原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奖励办法》中评选标准中的(一)、(二)、(三)条。
2.《太原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奖励办法》中评选标准中的(四)中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每学年不少于40小时调整为30小时。
(二)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 满足《太原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奖励办法》中评选标准中的(一)、(二)条。
2. 《太原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奖励办法》中评选标准中的(三)中调整为全班宿舍卫生达良(B级)以上比例不少于检查次数的60%,全班考试不及格门次比例在5%以下。
3. 《太原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评选奖励办法》中评选标准中的(四)调整为90%以上的学生能够在校院参加一小时体育锻炼,80%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二、评选的指标分配
单 位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先进班集体 |
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 |
57 |
17 |
9 |
注:三好学生各班推荐1人,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不限。其推荐的个人和班集体与推荐校级的个人和班集体不重复。
三、评选程序
各班按照下拨指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根据学院的整体工作安排和评选进度,组织班级推荐,并将先进个人和集体推荐结果汇总表于10月23日前发给马锦萍老师。学院将按照学生处《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同时完成校、院两级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推荐及表彰工作。
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