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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接收2017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

日期:2016年09月29日 点击:[]  作者:太原理工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 来源:太原理工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
一、    专业领域简介
学院“电气工程” 一级学科博士点、“先进能源与控制技术”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及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硕士点,“电气工程”博士后流动站。在新能源及智能电网、煤矿电气设备与智能控制、新型电机理论及控制、交流传动技术、能源利用与转化及节能环保等领域取得了一批科研成果。
二、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满足我院各接收推免生学科、专业或领域提出的要求。
4 、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426 分及以上),本科学习成绩没不及格或重修科目(含选修课),本科学习期间前三年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人所在学校的所在专业列前 30% (卓越工程师、工程创新班的学生除外),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5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较强。
6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记录。
7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8 、申请学科、专业或领域只限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同一学科门类,原则上不接收跨一级学科申请。
三、接收程序
 1 、考生将《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必须是单个文件,文件名为学生姓名) 发送到学院E-Mail并和学院联系确定复试资格、复试时间和复试地点。
 2 、同时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信息并回复同意参加复试。
 3 、复试合格后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回复同意拟录取完成了录取流程。
 4 、全部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注册和填报志愿,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 、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学院依据考生向学院提交申请的时间确定复试录取名单,额满为止。
四、复试
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第一次复试 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下午16:30、地点:太原理工大学迎西校区电机馆二层会议室。第二次复试的时间、地点,请申请人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及申请人的个人邮箱。
五、申请人提交材料
申请者在复试前将以下材料发送到学院邮箱,复试时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交学院验证,所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并留存学院备案。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取消申请人的复试资格。所申请者的材料一律不退还。须提交的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模板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下载)如下:
    (1) 太原理工大学接收推免生申请表
    (2) 本科成绩单(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 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4) 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六、录取
1 、凡参加我院夏令营活动获得 结业证书 并且考核结果为 合格 的本科生不需提交上述资料、不再进行复试环节,直接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选择报考我校。
2 、各专业领域按照公布的学科(专业)及复试成绩高低,进行录取。
3 、我校对录取的推免生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生服务系统中尽快回复“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七、其它
1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校后的第一学年享受“优秀生源奖学金”待遇,最高可达8000元/年,且同时可申请其它奖学金和助学金。详见《太原理工大学奖助学金体系实施办法》。
2 、申请人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如弄虚作假行为,我校不予录取。
3 、我院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如违犯所在学校关规定或课程考试、毕业设计不及格、未获得毕业证书者等情况,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 、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学院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51-6010051 QQ群:485091013
E-Mail: dlxyyjs @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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