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论文直接反映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为强化我院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监控,提高学位论文水平和学位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学位论文盲审工作是在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导下,由学院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随机抽取并进行论文评审。
一、盲审对象
除参加学校组织的盲审论文外,其他拟毕业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全部参加学院组织的盲审。
二、提交盲审论文
由导师向学院提交两本纸质版学位论文,论文包括封皮、摘要、目录、正文,论文中须隐去导师及研究生本人姓名等可辨认论文来源的信息。
三、盲审论文抽取办法
学院将全部院内盲审论文统一按一定规则排序,评审专家根据评审名额随机抽取盲审论文。
四、论文盲审程序
(1)评审专家收到盲审论文后,要严格保密,不得向外透露论文评审的相关任何信息,认真负责地审阅论文并对论文质量给出客观的评价。
(2)评审专家根据《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要求的评审指标打分,采用百分制,给出评审结果和修改意见,一周内返回评阅书。
五、盲审结果处理办法
(1)论文评阅书收回后,学院将评阅书下发给导师。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论文评阅书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在系统中下载《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表》,认真填写。导师审核签字通过,方可申请答辩。
(2)盲审结果中有一份评阅成绩低于70分的,将要求该论文严格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后重新送审。
(3)评阅成绩中有一个低于60分(不合格)的论文,取消该生本次毕业答辩资格。
(4)若出现两份评阅成绩相差20分以上的论文,学院重新安排另外专家评审,评审成绩按照新的评审成绩登记。
六、本办法由太原理工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太原理工大学电气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1年4月1日